全日制高級文憑
AS110114
可持續發展及環境管理高級文憑(科目組)
AS110114
AS110114

可持續發展及環境管理高級文憑(科目組)

課程宗旨

本課程旨在教授學生基礎環境科學知識, 參與可持續發展工作,課程內容包括生態學、戶外考察安全、實驗室實務、環境化學及微生物學。學生完成共修課程後,可選擇修讀環境科學高級文憑 或 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高級文憑。

本基礎共修課程給一年級學生提供了一個整體的學習經驗及良好基礎,使他們了解所選的專業。課程適合有志投身於環境科學,環境保護,環境管理 及 可持續發展行業之學生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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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修讀期 2 年
上課形式 全日制
開辦分校/上課地點 IVE(沙田)
入學條件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或
  • VTC基礎課程文憑;或
  • VTC職專文憑/職專國際文憑;或
  • 毅進文憑/應用教育文憑;或
  • 在本港或境外取得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或資歷(例如經「過往資歷認可」及學分累積及轉移機制作評估),並有能力接受副學位教育;或
  • 同等學歷

備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乙類科目)(應用學習中文除外)取得「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 (I)」/「達標並表現優異 (II)」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2. 2024年及以前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丙類科目)取得「D或E級」/「C級或以上」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丙類科目)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語言能力水平達A2或以上、日語達N3或以上 及 韓語達TOPIK II, 3級或以上亦被接受為一般入學條件中的五科之一(尚待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批准)。只計算一科其他語言科目。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
  4. 如五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其中一科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一般入學條件為在該科取得「達標」成績,以及在其他四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取得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另外,數學科延伸部分(單元一或單元二)第二級或以上成績亦被接受為一般入學條件中的五科之一。如申請人同時持有單元一及單元二成績,於申請入學時只計算成績較佳的一個單元。
  5. 適用於持中專教育文憑/職專文憑(於2017/18學年或以前入讀的學生須完成指定升學單元)的畢業生。
  6. 修畢職專國際文憑課程的學生,可按其BTEC及IGCSE成績,選擇繼續於職業訓練局升讀高級文憑課程。
  7. 申請人所遞交的工作經驗及/或資歷,會經有關學系作個別評核。
課程分流

此科目組設有以下專修課程供同學於第二學期選擇,以加強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

  1. 環境科學高級文憑
  2. 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高級文憑


* 第一學期為共修課程。第二學期起修讀以上專業課程,入讀課程視乎學額情況按同學之選擇及成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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