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AS要点

VPAS要点

  1. 非本地学生在修毕VPAS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程后,可申请参加「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VPAS)」,惟申请人根据VPAS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为18岁或以上。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以及曾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逗留在香港特区的人士。
  2. 非本地学生必须于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修毕VPAS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程,才有资格参与VPAS。​
  3. 2024/25学年VPAS涵盖5个行业共27个高级文凭课程,2025/26学年进一步纳入多7个行业共7个高级文凭课程,2026/27学年增加1个行业,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程总数维持为34项,涵盖13个行业。​

  1. 按现时政策,来港修读VPAS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可以申请带同受养人来港。
    1. 非本地学生修毕VPAS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程后,可于毕业后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根据VPAS申请回港就业。申请人必须已获聘在港从事与其修毕课程相关专业的全职工作,而有关工作通常由高级文凭或以上学历人士担任,薪酬福利条件达市场水平,而合约期限不少于1年。申请人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将不视作为已获聘用。​
    2. 根据VPAS留港或回港就业的申请人,可按申请时适用的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他们在居留期间可在港就业及就学。​
    3. 有关VPAS申请事宜,以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为准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pas.html)。​
  2. 如申请人符合《入境条例》的通常居港连续满 7 年及其他相关规定。​